第三节 “二五”普法工作
第三节 “二五”普法工作
1991年至1995年,农场组织实施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其重点教育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和待业青年。主要学习以“宪法”为中心内容的各种专业法律法规。此间共发考核验收试卷10048份,回收试卷9867份,回收率为98.2%。全场共办培训班9期,举办电视专题讲座42次,广播宣传67次,出黑板报、宣传专栏、开设法制橱窗等306期,出动宣传车28台次,印发普法材料6595份,培训普法骨干813人,受教育人数7016人,普及率达94%。重点抓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逐步把农场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农场“二五”普法顺利地通过上级验收,被评为分局级“二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