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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法律服务

第六节 法律服务



  1986年以来,根据农场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的需要,由司法科主管开展了部分法律项目服务。
  1992年,正式挂牌成立“普阳农场法律服务所”,加大了法律服务力度。主要从事办理代书、代理、担当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1999年8月18日,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为全场人民提供了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至2000年,共参与诉讼代理案64件,清回内外疑难欠款356万元。为农场企事业单位担当常年法律顾问年均达23家,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128份,解答法律咨询503人次。
  1988年开始承办公证工作,由农场司法科作为宝泉岭管局公证处的代办机构开展公证业务。自1992年起,拓宽公证领域,开辟公证证源。主要开办婚前财产、计划生育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房屋赠与、遗嘱等项目公证。通过公证业务的广泛开展,有效预防了各类纠纷的发生,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
                协办公证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