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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教师

第八节 教师



  1986年以前,农场中小学教师队伍,除少部分老教师外,其中大部分是知青,知青大批返城后,从农场历届中学毕业生中吸收的新青年教师:一是不具备合格学历;二是不懂教材教法;三是不熟悉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业务。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农场把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文化业务素质当作根本大计,抓好抓实。
  1986年—1999年;农场通过“三方协调”(即经农场人事科、教育科和学校三方共同选拔教师),开辟“四条途径”(即脱产进修、在职函授、岗位练兵,以老带新),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
  1990年以前,小学教师有47人由公费资助,通过培训取得中师合格学历;1995年以前,中学有17人由公费资助,通过大专或本科函授取得合格学历。同时,还于每年的寒暑假选送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哈尔滨、牡丹江、北京等地参加业务培训、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1992年,小学跨入省标后,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省级标准小学教师应有20%取得大专学历”的要求,农场以半费资助在职小学教师参加大专函授。至1999年,小学教师有76人取得大专学历,达教师总数88%,中学教师有22人达本科学历,占教师总数40%。绝大多数教师文化学历高标准达标,并于1996年全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995年以来,教育部门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实践,提倡大练基本功,加强岗位培训,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举行经常性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邀请富有经验的老教师或上级教研员到现场指导听课,坚持“走出去、请进来”。
  1997年—1999年,按上级“继续教育”的要求,对全场现有中小学教师轮流进行了职务培训。
  据统计:至2000年底,小学教师中评为总局“教学能手”4人,总局骨干教师2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51人,初级职称33人。中学教师中评为总局教学能手1人,省级骨干教师1人,总局骨干教师2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31人,初级职称19人。1988年中学数学教师衣福才被农业部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1995年12月,农场和小学分别被总局评为“师资培训先进单位”;1997年小学被分局评为“教师六项技能训练先进学校”;1998年10月,中学被分局评为“教师职务培训先进单位”。
         教师和管理干部学历达标情况比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