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计划生育 (一)概况
1986年以来,农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两个指标一起下,两种生产一起抓的工作方针。层层签订岗位责任状,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使农场连续15年完成上级人口责任指标。计划生育率、节 育率、办证率、基层计划生育合格率、统计准确率、政策兑现率六项指标均达100%,多次被分局、总局、绥滨县、鹤岗市评为先进单位,连续2次被总局授予“计划生育标兵农场”称号,1997年被评为“省级系统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二)网络建设
健全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农场场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场级领导担任,各有关科室的科长为委员。计划生育办配有专职干部2人,下设基层56个计生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队(厂)长、工会主席、妇女主任、卫生员或兼职计划生育干部185人,从上到下组成了一整套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纵横交错、不留死角的计生工作网络和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局面。
(三)搞好宣传教育
占领宣传阵地、普及人口计划生育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在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节假日中。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理论及少生优生快富奔小康等生育知识。利用群众赶大集机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编印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材料29000张,为基层发放宣传教材680册、宣传挂图80份、出板报1456期。在场部繁华街道设立永久性宣传油画板9块。搞知识竞赛53次,电视讲座8次、每年举办知识窗节目2周。普及四种教育(性科学、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计生政策法规)面达90%。开展“三优”咨询1653次,新婚性知识指导1175人。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了计生意识,晚婚率达90%以上。有4对夫妇自愿退回了照顾生育指标。有1900个计生户达到小康水平。
全场适龄青年晚婚统计表
(四)技术服务
全场现有15—49周岁育龄妇女3522人,已婚育龄妇女2922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为保护妇女身心健康,实行孕前管理,坚持主动为一孩妇女上环、二孩妇女扎管,主动上门发放避孕药具和月经访视及技术指导2360人次,使人流出生比下降为24%以下。有效地保护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全场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情况统计表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吸引了大量来农场经商、建筑、养殖和承包土地的外来人员。特别是水田开发,引进大批水稻户,农忙时,流入人口达1万多人,农闲时分散在场部、生产队长期居住有2000多人,已婚育龄妇女500多人,还有一些“超生游击队”。给计生工作增加新的难度。场计生委采取措施,对流入533户已婚育龄妇女除登记造册和公安联合办签订合同外,还针对各种不同生育情况的妇女给孕检、查环、上环等技术服务和宣传教育,同常住人口一样进行管理。对查出的6对带孕无证夫妇,经做工作后,全部劝其返回原籍,杜绝了计划外生育。农场15年少生1610个孩子。为国家减少人口投资费2415万元。
全场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