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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慈善事业

第五节 慈善事业



  农场自成立民政局以来,慈善事业就逐步走上了正轨,对残疾人的安置和救护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1994年,民政局通过创办小型福利企业,如:花圈店、印刷厂、残联蔬菜店及公益性公墓等,安置了10多名残疾人就业。
  近年来,农场出台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为残疾人选项目、送技术,鼓励帮助残疾人走自强自立的道路。从1995年起,农场每年为特困残疾人发放救济款3000多元,5年来共发放残疾人救济款2万多元。
  1997年,召开了首届残疾人代表大会,成立了残联第一届理事会和残疾人事业工作协调委员会,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999年,在开展助残活动中,农场为34个残疾人发放康复扶贫贷款7万元,帮助他们走上了残而不废,自谋职业的康庄大道。
  1995年,农场投资10万元,成立敬老院,使孤寡老人老有所养,同时还每年拿出4.8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过年过节,农场领导都要到敬老院看望慰问老人。2000年,农场投资80万元,建成1500平方米高标准的老年公寓,可安置100位老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农场每次开展赈灾救助活动,普阳人都慷慨解囊,热心相助,1998年,长江、嫩江发生特大洪水,普阳人民纷纷捐款捐物,慰问灾区人民,共向灾区捐款35.7万元,捐衣物4300多件。安置肇源农场灾民25户78人。17队外来水稻户一栋房屋失火烧毁,机关人员踊跃捐钱捐物,帮助外来水稻户度过难关。此外,每当谁家遇到大病小灾、子女无钱上学等困难时,普阳人都会伸出温暖之手,热心相助,体现了普阳人善良美好的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