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丧葬和公墓
第七节 丧葬和公墓
普阳农场的丧葬习俗,也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发生了变化。自1982年起,由土葬改为火葬,经多年运作人们已经自觉接受这一殡葬改革。
近年来,随着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丧葬习俗越来越简便,办丧事一般不举行追悼会,只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由亲朋好友或单位领导、同事等送去花圈,然后向遗体告别,以寄托哀思。
遗体告别仪式,一般于清晨在医院太平间举行,告别仪式之后,由家人将遗体送到绥滨县殡仪馆火化,然后将骨灰带回安葬在公墓里。
老干部逝世后,农场领导和组织部、老干部科等部门都要送上花圈并亲自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对其亲属以慰问。
如今,丧事随礼之风也逐渐流行开来,一般随礼都送现金,丧家往往在饭店举办宴席,以招待参加丧礼的亲朋好友。
普阳公墓建于1994年。此前,人们将骨灰盒大都存放于县殡仪馆内,每逢清明节搞一些祭奠活动极为不便。农场考虑到这一实际问题,于1994年在场部东北角2.5公里处外环路东侧废弃地建起普阳公益性公墓,方便了群众,公墓占地面积0.5公顷,周围由松树环抱。这是垦区第一个公益性公墓,得到了总局、分局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