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山传略
李忠山传略
李忠山同志系黑龙江省绥化市人,1931年12月出生。中学文化,评为农业经济师。1948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炮队队长、作训参谋,营参谋长等职,1958年转业来垦区,曾在八五0、云山等农场工作。
1966年8月调任汤原农场副场长。在文革期间,蒙受冲击。但坚信党的方针政策,能坚持原则,经受各种考验。在搬迁蒲鸭河,二战荒原期间,他以团副参谋长的身份,兼任第五生产队队长,带领二百余名城市知青、老职工和其他转业官兵,白手起家,建砖窑,烧砖、盖房,在蒲鸭河畔建立第一个生产基地,升起第一面红旗,并创立当年开荒、当年收粮,实现粮食自给的先例,为全场树立艰苦创业的好榜样。1973年以后,他又主持整顿水利队伍,挑起治水治涝的重担。他还指导林业部门规划田间林带,植树造林,绿化场部和队部的环境。他工作中责任心强,要求严格,落地有声,卓有成效。为建设和发展普阳农场做了良好的奠基工作。
1977年10月调任绥滨农场场长,1981年调任八五九农场场长,1985年7月,改任八五九农场党委书记。1989年退居二线,后离休。1999年8月病逝,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