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耕作 轮作
第六节 耕作 轮作
第六节 耕作 轮作
一、耕 作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初期,随着承包形式的改革,农场打破了以往种、养结合的耕作方式,耕作制度一度受到冲击,传统的翻耕面积有所增加。
1986年,农场加强了生产队的统一管理,使土地耕作制度逐步得以恢复,各项措施得到改进,进行了原垄卡种大豆、原垄卡种玉米、垄底深松、麦田秋起垄等垄作新技术的试验、推广。至1990年,全场深松面积4 467公顷,占农场播种总面积的60%;秋整地17 800公顷,占播种总面积的85%。同时进行了平地的试用与推广,提高了整地水平,此后基本形成固定模式。
1988年后,农场大部分土地固定,实行自主经营,部分歉收无机户无法支付代耕费用,被迫使用小型机械自耕,使得耕作标准下降。
2000年,实施破茬起垄新措施。由于前期耕作的垄底深松,破茬起垄后的垄底仍为深松基础,处于良性状态。因各种气候因素,大、中型机车无法进行作业,加之资金短缺弃大车用小车,小型机械深入田间,虽达不到耕作标准的要求,但在特定气候条件下,反而收到较好的耕作效果。
2002年,为抗春旱保春种,实现一次保全苗时期,旱田开始推广原垄卡种。
2004年,农场全面实现 100%黑色越冬,除4 667公顷原垄卡种面积外,其余全部秋整地达播态,水田也全部进行了秋翻地。
2005年,在继续推广黑色越冬耕作技术基础上,农场推广了保护性耕作技术。
二、轮 作
1985年,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家庭农场的土地分散等因素,农场原有轮作制度受影响,出现了“重茬田”现象。
1986年, 农场加强了管理,轮作制度开始恢复, 机械化家庭农场实行麦—麦—豆三区和麦—玉—豆三区,或麦—甜—麦—玉—豆五区轮作。
1991年,农场根据农作物栽培特点,采取统分结合的种植方式,即统一播种,分户管理,使轮作制度有了保障。
1994年,农场进行农作物面积调整,三大作物(即麦、玉、豆)呈现比例基本平衡,使轮作制度得以实施。
2000年,农场麦类、玉米播种面积急剧减少。各作物面积比例失调,轮作制度失去了平衡,各种作物重迎茬现象较为普遍。
2004年开始,农场玉米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形成了以玉—玉—豆为主,玉—杂—豆为辅的三区轮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