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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队伍建设

第九节 队伍建设



                 第九节 队伍建设
  1986年,农场配有专职营林员56人。为提高林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从1987年起,全部实行岗位经济责任制,使每个林业员的经济收入与岗位责任挂钩,实行百分考核工资支付形式。为方便管理,把林业员划分四个联防片,各片设有负责人。林业局每年对林业员进行集中培训2次,以提高林业员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严格管理。
  1997年后,由于农场为减免职工种地各项费用,免收营林基金,减少费用,压缩人员,到2000年,全场林业员实行专兼职,农场西部重点山区及林场设专职林业员20人,平原地区设兼职林业员31人。
  2005年,农场有林业人员7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后勤人员2人,司机 1人,专职林业人员16人,兼职林业人员31人,专业扑火队员20人(林业局扑火队10人,林场扑火队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