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经销
第三节 物资经销
第三节 物资经销
一、油 料
1986~1994年,总局燃料公司根据农场申请计划供应,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规定价格。物资公司按各生产单位实际生产要求数量供应。全场每年平均营销柴油2 400吨左右,汽油1 000吨左右,副燃油30吨左右。
1994年以后,油料市场逐步放开,物资公司对油料实行自行采购,放开销售,现金结算,全场年均销售柴油1 600吨左右,汽油1 000吨左右,副燃油1~3吨。
二、生产资料
1986~1989年,农场物资公司按各农牧生产队所需的农药化肥,制定生产计划,申请上报管局,由管局物资局统一供货,统一定价,农场物资公司统一向各生产队供货,年终由农场计财科统一结算。全场年均销售化肥3 500吨左右,农药130吨左右。
1990年以后,物资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除部分物资由分局供货外,绝大部分物资都实行自行采购进货,现金销售。到2000年,全场年均营销化肥4 500吨左右,农药100吨左右。
2002~2005年,化肥销售全部进入市场经济,年平均销售化肥在2 500吨左右。
三、农机具配件及其他
1986年后,农机具配件由过去管局统一供应逐步走向公司自购销售。物资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行采购物资,扩大商业网点,通过各商业点对外销售,至 1991年,每年配件销售额在800万元左右。1991年以后,由于农机配件放开经营,个人农机配件商店逐年增多,使物资公司农机配件的经济效益迅速下滑,到1995年每年销售额只在8万元左右。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大,物资公司取消了对各商业网点物资的统一供销权。到2000年,由于物资部门体制改革,农机具配件已基本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