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贸工作
第三节 外贸工作
第三节 外贸工作
1986~1993年,农场没有独立的外贸机构和对外经营权,只是靠大连外贸组织转手出口农场生产加工的禽肉,累计出口403吨。
1992年,针对俄罗斯贸易,农场开始成立边境贸易办公室。到1994年,与俄罗斯达成两批易货协议。一批是农场以白糖兑换俄罗斯卡玛斯汽车,农场损失60余万元。一批是农场以红砖兑换钢材易货,农场获得60余万元。
从1995年开始,农场水稻面积迅速扩大,农场把边贸重点转向日本。对日本水稻栽培和大米深加工项目进行洽谈,并取得贸易进出口权。到1997年,农场先后购进先进水平的三套精米加工生产线和真空包装设备及配套的检测仪器。从日本引进9台水稻插秧机、13台收割机、3台播种机。引进日本水稻优良品种新越光、上育397、雪珠、星之梦等品种。从美国引进了6台大马力拖拉机、2台条播机、3台大犁、3台深松犁、1台联合收割机。
农场大米精加工出口量在1998~2000年3年间,累计出口2.7万吨,分别销往日本、英国、俄罗斯、新加坡、韩国、法国等国家,为农场水稻生产、大米销售打造了一条通道。
2002年,“北珠”牌大米出口 5 442吨,出口国有日本、新加坡、德国、法国、印尼、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香港绿色食品展览会上,与香港五丰行签订了10 000吨的大米供货合同,在第十三届哈洽会与韩国客商签订了1 500吨的小粒豆供货合同。
2003年,出口大米6 716吨,出口国有日本、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创汇1 724万元。
2004年,农场出口日本、香港大米10 129吨,创汇 4 291万元。加大宣传产品,提高“北珠”牌大米知名度,通过参加第十五届哈洽会、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展览会、黑龙江省赴香港经济贸易活动周、上海绿色食品展览会等共签订订单6 000多吨,创汇2 400多万元。从美国迪尔公司进口2台JD—7820、1台JD—8420大型农机具,从美国凯斯公司进口1台530B联合整地机,4台机器合计价值 30.7万美元。同年8月,为落实分局与远东公司签订的开垦荒地协议,农场派出由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带领的精锐骨干13人,大马力拖拉机5台,赴俄罗斯垦荒。
2005年,农场外贸出口完成411.6万美元,新绵公司对外出口大米6 800吨,出口到英国、日本、香港、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