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二节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二节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农场审计科自1987年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组建初期,本着“边组建、边工作”的精神,全体人员参加了分局在农场组织进行的198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之后又进行了交通公路系统的审计、自筹基本建设审计及产品管理专题调查,并会同计财部门在不同年份开展了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探索,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1987年,农场审计科开展对农场1986年基本建设实际投资与1987年计划投资情况的专项审计,查出计划外基本建设 1 145万元,对第二中学私自卖车一事、二砖厂会计私自倒卖豆饼、十九队私卖粮及小金库问题、运输公司发放空白场内结算单、造纸厂未经批准购买双排座汽车问题、电机厂库存积压和报废件问题都进行了专项审计。
1990年后,专项审计工作重点转到对各基层单位决算真实性的审计,对单位领导进行效益工资合理性重点审计和对基本建设开工前审计,并配合总局审计处参加对总局原文化中心鹤岗腐竹厂进行的专项审计工作。1998年,对全场工商运建服企业近30个单位开展了“摸家底”式专项审计工作。
2001~2005年,共完成专项审计4个,挽回经济损失188万元。主要开展了对农业生产队全场机械转卖款专项审计,查出全场转卖大型机械超期未偿还挂账款 400万元。1996年、2001年,核销家庭农场呆死账的专项审计,收回不符合呆死账标准,不应核销的呆死账50余万元。对2004年农业生产队利费收取情况、粮食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收回未按财务制度和分公司1号文件执行超标准收费30万元,并预以全额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