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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离任审计

第三节 离任审计



                 第三节 离任审计
  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农场离任审计是在 1990年之后才开展起来的,且逐年形成了制度化, 成为审计工作中心任务。1990~2000年,农场审计科先后对基层单位开展 137项离任审计工作,农场审计总金额累计达25 707万元,查出违纪资金376.8万元,收缴违纪款62.6万元。
  2001~2005年,农场审计部对基层单位开展52项离任审计工作,查出违纪资金 700万元,收缴违纪款 160万元。在离任审计过程中,侧重核实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到分清责任,落实个人。在四队队长离任时查出1997年转卖农机具款 999 346.7元,均超过还款期限,所购农机具形成劳务收入 242 022.4元未偿还农机具欠款,却形成家庭农场超分配,针对出现情况,逐户进行核实、清查,并对挂账户形成收入全部收缴予以偿还所欠挂账,避免农场遭受不应有的损失。2005年,对农场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由于小学财务管理不完善,查出2003~2004年截留场外生收费26 640元,截留食堂、食杂店等各项收费21万元,合理性支出19万元,退还2万元,查出学校管理人员私分保险金回扣款6 000元,对以上款项全部进行了收缴,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并针对学校经营管理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