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保险
第七节 社会保险
第七节 社会保险
1987年,农场社会保险工作在劳资科统一领导下,合署办公,曹毅任科长。
1987~1993年,农场社会保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收缴合同制职工个人养老金,负责全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1994年,全场固定职工开始交养老金,合同制职工从批准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当时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收取养老金。
1995年,社会保险实行微机化管理,同国家社会保险接轨。国家下发了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业务直接由宝泉岭分局社保局领导和管理。养老保险实行全局统筹,确保全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不欠一分钱,不欠一人。
2002年,农场社会保险工作从劳资科分离出来,成立了社会保险分局。左维华任分局局长,李英任医疗保险主任,王毓生任副局长,下设工作人员 4人。社会保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医疗保险的及时报销和养老金、医疗保险费的收缴。
2002年1月1日,社会保险分局开展了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现了五保合一。
2003年 2月,崔显峰任社会保险分局局长,左维华任养老保险主任,李英任医疗保险主任。下设业务人员4人。
2005年11月,李英任社会保险分局局长,王毓生任养老保险主任,12月,许淑芬调入社会保险分局,任医疗保险主任,下设业务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