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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1988年,农场 1号文件对队级干部任免作了比较大的改革。队长由场长提名任免,党支部书记由党委提名任免。副队长由队长提名,党支部同意后报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审批。非生产人员由生产队聘用。工业企业正职干部有权提议任免副职干部。财会、卫生、教育等专业干部由主管业务部门考核录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建筑公司、粮油公司、采石场等20个企业的厂长(经理)实行了招标聘任。十九、二十五、二十六队等部分生产队也实行了招标聘任。
  1998年 2月,农场机关再次改革。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基本素质考核,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场领导)给机关工作人员打分。由高向低录取机关工作人员78人。被录用的78人均可参加科长、副科长职务的竞争。有27名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竞争18个科长职务和 3个副科长职务。通过机关工作人员和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考核打分,有 2名原科长、4名原副科长落选,2名科员竞争成为科长和副科长。科长和副科长确定后,科员选择科室,科长选择科员。被精减的23名工作人员中,其中有12名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老同志,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精简前按照内退处理。另外11名人员中,1名调复合肥厂工作,10名按下岗处理。
  自1997年起,农场在部分基层单位试行民主选举领导干部工作。1997年,二校民主选举校长。1998年,4个生产队民主选举生产队长。1999年,医院民主选举院长。2000年,全场 37个农牧生产队党支部全部通过党内民主选举产生。
  1999年 1月,农场职工代表行使全场职工赋予的权利,开展了民主选举副场长活动。选举前,对原有的5名副场长全部免职。参加竞选的原副场长1人(其余4名副场长年龄超过50周岁主动退居二线),科级干部9人。经过激烈竞争、演讲和代表投票选举,谢少华、郝锡成、张刚三名科级干部得票超过半数,当选为农场副场长。
  2002年 6月,在分局工作组指导下,农场起草了《新华农场与分公司机构、人员两分开实施方案》,确定了分公司、社区、农场的机构、编制,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深化改革和坚持稳定原则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农场与分公司机关机构、人员两分开工作,农场队级(含队级以上)干部75人分离到分公司。此次变革没有产生上访问题,农场社区保持了稳定。
  为了减轻职工负担,提高工作效率,2003年 3月,农场和分公司把生产队班子合并为一个班子,裁减管理人员33名。这次裁员,改变了以往生产队领导上报一下减掉谁完事的简单作法,而是采取公开竞争形式,由个人报名,职工、班子分别投票推荐,综合计算结果的办法,选聘管理人员。使在群众中相对威信低,工作方法不当,业务能力不强的33名干部落聘。这次裁员每年减少管理费开支30多万元。
  按照分局事业单位改革精神,2003年 4月,对农场医院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全员实行聘用制,医院实现了自收自支。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了77人的聘用岗位,医护人员全部公开竞聘上岗。通过公开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把关等形式,全院94名医护人员,竞争上岗77名,裁减医护人员 17名。被裁减的 17名医护人员,转到工人岗位安排适当工作,每月发给生活费231元到年底,第二年自谋生路。
  2004年8月,农场机关再次改革。按照分局 《关于推进农场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宝垦发〔2004〕4号)的要求,坚持了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本人申报岗位、闭卷考试、群众民主测评、领导考核等程序公开竞争上岗,使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达到了干部满意、群众满意。此次改革,农场机关部门由原来的19个,精简、合并为10个,精简幅度为47%,机关人员由原来的68人精减为34人,精减幅度为50%。分公司机关由原来的38人精减为30人,精减幅度为21%。经过重新竞争上岗,农场分公司有 11名干部职级降低,有1名干部提职,其中农场有3人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有 5人由副科级降为科员,有1人由正科级降为科员;分公司有 1人由正科降为副科级,1人由副科级降为科员。此次改革机关干部共分流42人,其中内养11人、办实体14人、安置到企业单位14人、到事业单位 3人。联合企业经销处改革,干部下岗13人。科校合一改革,减少管理人员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