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事档案
第五节 人事档案
第五节 人事档案
从1985年起,农场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类干部人事档案。1992年,按档案达标要求,组织部抽调2名干部,利用3个月时间对干部档案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剔除不完备材料,内容重复材料,不属归档材料120余份。2001年6月,档案管理工作随人事科划分到组织部。2003年起,根据上级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达标工作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借调2~3名干部,利用近两年时间对全场 558份干部档案进行了重新分类、加工、装订,更换标准档案盒及档案柜,补充收集缺少材料800余份,剔除不合格、内容重复、不属归档等材料160余份。教师档案由教育科集中管理,其余干部档案均由组织部集中管理。
从1986年以后,档案存档设施基本完善,规章制度、传递交接、查借阅手续已健全。档案有专门库房(库房面积不足),有铁制档案柜存放,有整理、装订档案工具,有专人负责。在档案工作上基本做到了收集材料全面及时,鉴别准确,清理彻底。在档案的整理上达到了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在保管与保护工作上做到保守机密,便于利用,档案排放整齐,查找方便,能够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应有价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要求,档案工作基本达到了二级管理标准。
2000年,农场有干部档案1 702份(含代干102份)。其中在职干部档案 527份,离退休干部档案442份,教师档案249份,死亡、无头档案382份。
2005年,农场有干部档案1 920份。其中正式干部档案401份,代干档案 157份,离退休干部档案478份,大中专毕业生(人才站)档案133份,教师档案316份,死亡、无头档案4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