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八章 法庭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9年 2月开始组建农场人民法庭,隶属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庭长邹德清,副庭长孟宪卿,设助理审判员、法警各一人。1980年,孙万春任副庭长。1983年 6月农垦法院建院后,隶属关系划归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副庭长孙万春主持工作。1984年,张录任庭长。1998年,庄玉臣任庭长。2000年 6月与汤原法庭合并,成立新华中心法庭,庭址设在新华农场场部,原汤原农场法庭成为办案组,隶属新华中心法庭。 2002年,雍振华任中心法庭庭长。2003年3月原汤原办案组副庭长王佩玉调入,任审判员。审判员王英泽任副庭长(正科级)。李毅调出。汤原办案组于秀华为组长,张连友为审判员,借用王东为书记员。2005年,杨占军经全国司法考试合格后,任助理审判员。
1993年度新华法庭被农垦中级法院授予先进人民法庭、先进庭室称号。1994年度被中级法院授予文明法庭称号。1995年度被宝泉岭农垦法院授予先进人民法庭称号。2001年度在分局政法系统“学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2002年度被农垦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庭”称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中,成绩显著,被分局评为先进集体。2003年度被农垦中级法院授予“十星级法庭”称号。2005年被农垦中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庭标兵”称号。
庭长庄玉臣在1998年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令嘉奖。审判员王英泽1991年、1992年、1995年被农垦中级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3年被中级法院授予农垦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称号,1994年、1995年、1999年被评为中院级优秀审判员,1997年、2000年被评为基层院优秀审判员,2001年被评为农场先进工作者,2002年被农垦法院评为2001年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