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1985年5月,农场司法办公室随着国家 “一五”普法教育的开展正式组建。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对全场公民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兼职综治办工作。
  1987年 3月,农场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办,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5人,并将婚姻登记工作从法庭并到司法办。
  1990年,“二五”普法开始,司法办改称司法科,业务范围由过去的普法教育扩大到协办公证,民间调解,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法律服务四大块。
  1993年 3月,农场进行体制改革,司法科与政法委合并,司法科集政法委、综治办、普法办、民政局和司法科行政业务职能于一身。11月成立民政局。
  1998年 3月初,经场党委批准,司法科下设了法律服务所,同时,武装部也并入司法科合署办公。
  1999年3月,武装部与司法科分离,至2000年 10月再次合署于司法科。此间,司法科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围绕农场经济建设,积极开展了法律服务、协办公证、人民调解等项工作。
  司法科办公条件也步入了现代化。购置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司法科多次被农场授予先进集体,荣获了分局协办公证先进单位,总局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总局标准化司法科,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等殊荣。1999年3月,经总局司法局批准荣获集体三等功。
  2001年,“四五”普法开始。司法科业务范围增加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由过去的普法教育、协办公证、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四大块扩展为五大块。
  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农场司法办多次获得荣誉称号:2001年 3月,获总局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9月,获省人民满意司法所称号;2003年1月,获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称号;2003年5月,获司法部、中国残联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称号;2004年6月,获省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2005年9月7日,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司法所所长房志刚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周永康等领导的亲切接见。2005年 8月,经省司法厅批准,司法分局局长房志刚荣立个人二等功。<页码35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