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依法治企
第四节 依法治企
第四节 依法治企
根据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农场自1993年起,开展了依法治企工作,主要开展了对企业的调查研究,了解企业依法管理的现状,包括合同管理、企业债权、债务等;注重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律素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企业清欠,为企业整章建制服务。
通过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使农场及各企事业单位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企事业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农场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统一规范了全场的《队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及土地承包合同文本。平均每年有30个基层单位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讼手段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协议、合同、遗嘱等公证文书逐年增加。
2001年以来,为基层单位担当常年法律顾问30家,农场和上市分公司聘请司法分局人员担当法律顾问。开展了企业法治化建设,有380余名干部及管理人员多次受到法制教育培训。
2003年,按省司法厅要求,在全场开展了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到2005年12月,农场共有3个管理区、2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执法部门被命名为分局级民主法治单位;有 3个管理区、2个企业、1个学校、1个社区被命名为总局级民主法治单位。2005年 12月,农场被命名为分局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司法分局为农场及企事业单位办理了多起重大经济案件,代理王文学诉农场经济赔偿案、贷款纠纷案、机关住宅楼建设工程纠纷案、复合肥厂肥料质量纠纷案等等。2001年,农场大力发展畜牧业,司法分局主动参与,起草抵押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并办理法律公证,标的额700余万元。2001年3月1日,农场发生煤矿瓦斯爆炸安全事故,死亡 32人。司法分局全体人员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起草补偿协议、解答法律咨询等,使32名遇难矿工家属顺利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为此办理了《补偿协议书》公证。2005年 7月中旬,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分公司发生163水稻稻瘟病,面积达到4 000余公顷。司法分局派员全过程参与调查取证、起草协议等工作,并全部参加与受害户签订补偿协议书工作,共与 980余户受害户签订了补偿协议,在这起事故的处理中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到2005年共代理案件40余件,为农场及企事业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