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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一、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1986年,农场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由农场党委书记宋玉亭、场长唐树学担任。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张大贵担任主任,专职干事2人。
  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每年要对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进行调整。全场各单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队书记、队长担任。
  农场每年由农场党政领导与各基层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指标到人。对年终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同奖同罚,将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完成结果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农场以落实政策为先导,实施各种措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贯彻落实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避孕为主”的工作方针,为完成“七五”期间人口计划生育指标创造了条件,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
  1987年,农场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百分制。当时人口仍然处在生育高峰期,形势严峻。重点工作放在控制计划外二胎和多胎生育上,在此基础上,农场采取新婚夫妇登记后,按登记时间和夫妻双方年龄大小,由农场统一下达生育指标,采取限制生育和延缓生育时间等措施进行人口调整。
  1990~1995年,农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决定》,在全场推进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与人口理论教育的基础上,转入了经常化教育阶段。突出了对《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把计划生育工作由社会制约为主,转向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实行法制管理,合同管理,同农业结构调整、对外开发、引进人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相结合。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达到95%以上。
  农场继续实行生育指标审批发放制度。重点对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实行了社会公开,建立了群众监督机制,1993年,开展了政策执法情况大清查活动,1995年,开展了流动人口和非婚、早婚生育双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早婚、非婚生育8对,净化了生育环境。
  农场加强了对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注重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1986~1993年底, 全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实行全场统筹。 1993年全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3.6万元。
  1995年,农场医疗体制改革,将计划生育经费按全场人均1.75元标准,一次性将计划生育事业费列为专项资金,设计划生育单独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并且以每年 20%的比例增长作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1996~2000年,农场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机构,宣传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及开展生殖保健工作。改变了以往计划生育工作只依靠行政手段和行政措施的老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2001年,农场购置了电烧器、吸引器、红外线治疗仪、B超机、微机,建立宣传牌 60余块,为全场育龄妇女享有初级生殖保健创造了良好条件。
  2002年,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了调整,主任由农场党委书记韩少谦、场长杨忠诚担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陈立发担任,副主任由周丽娜担任,下设专职干事1人。对流动人口进行了专项清理,查明农场成年流入人口1 573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571人,查验《婚育证明》75人,流出成年人口 657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232人,核发《婚育证明》56人。
  2003年,农场在开展“三结合”工作中,实行扶贫帮困活动,帮扶对象是病、残、弱独生子女户。共有285户独生子女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低保金共326 000元。
  二、人口增长状况
  1986年,农场出生人口数为280人,1987年273人,1988年 215人,3年出生率分别为12.13‰、12.01‰、9.06‰;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06‰、6.38‰、4.4‰。人口出生率下降,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七五”期间12.5‰以下。
  1986~1990年,全场共出生1 270人,平均年出生254人,人口出生率为 11.3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5‰,计划生育率为99.58%,综合节育率95%以上。
  1991~1995年,全场共出生人口1 120人,平均年出生224人,人口出生率 10.12‰,人口自然增长率5.57‰,计划生育率99.6%,综合节育率94%。
  1996~2000年,全场共出生1 037人,平均每年出生207人,人口出生率8.31‰,自然增长率4.27‰,计划生育率100%,综合节育率保持在95%以上。
  2001年,全场人口总数22 602人,已婚育龄妇女5 466人,综合节育措施率达95%,出生人口148人,其中计划内二胎4人,计划生育率为99%,人口出生率6.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9‰。农场与67个基层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
  2002年,计划生育工作以突出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农场总人口22 139人,已婚育龄妇女6 226人,出生人口143人,出生率6.39‰,综合节育率 94%,生育符合政策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1.81‰。
  2003年,全场总人数21 519人,已婚育龄妇女5 155人,出生人口 99人,出生率为4.54‰,综合节育率93%,生育符合政策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0.54‰。
  2004年,农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初步形成较为健全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全场总人口数20 889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2.87%,出生人口107人,出生率5.05‰,生育符合政策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0.09‰。
  2005年,全场总人口数20 926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3%,出生人口112人,出生率5.36‰,生育符合政策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