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电力发展概况

第二节 电力发展概况


原农场用电由总局二院变电所供给,自己没有变电所。场部地区线路是8509部队架设的,各生产队不通电。  
  从1965年开始架设通往各生产队的高压线路。截止1970年共架设58公里的高压线路,除8队尚未架设外,其余生产队全都用上电,促进了生产,方便了职工生活。1971年接管后,组建了变电所。当时没有正式电工,只是从各连队抽调10名有一定电工基础知识的职工担任电工。1973年架设了由场部通往8连7.2公里的线路,从此实现了全场供电网络系统。  
  变电所由1971—1985年维护和保养了82公里的线路,送电210万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为节约用电,打破用电吃“大锅饭”的旧体制;变电所由沈阳购置1,100块民用电度表,对单位和居民用电进行准确的计量收费,改变了用电多少平均收费的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