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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十章 粮食、外贸、商业、工商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70年组建炮团时,设立供应股,负责全团口粮及物资的供应工作,并兼管场服务社。服务社为建厂初期的小型百货商店。1972年供应股改为商业股,同时成立物资股,专管物资供应。商业、粮食、外贸、工商行政管理均由商业股管理。兵团改农场后,商业股随即改为商业公司,管理商店,批发部及物资收购工作。并成立粮油公司,负责粮食的收购、管理。全场的粮、油供应及外贸出口等业务。另成立工商物价科负责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及个体工商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