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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银行

第十五章 驻场机构

第一节 银行


人民银行汤原县支行驻汤原农场营业所始建于1957年,当时只办理单项储蓄业务。负责人刘广志,营业员2人,年末储蓄余额18,000元。1968年增加信贷会计结算等项业务,营业员增至7名。1982年迁入新建的营业室,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业务量剧增,营业员增达15人。
  一、储蓄
  营业所积极开展储蓄业务,除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鼓励群众踊跃储蓄外,还增设储蓄网点,增加专职和兼职储蓄人员。截止1985年已设储蓄机构15个,其中储蓄专职机构1个,储蓄所1个,代办所13个,专职储蓄人员5名,兼职储蓄人员15名,协储人员30名。多年来随着农场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储蓄余额逐渐增加。1970年储蓄余额242,000元,1977年增至296,000元,1985年增到1,955,000元。
             历年来群众储蓄情况           单位:千元


(续表)



  二、信贷
  1978年开始,银行向农场贷款20万元,年末还清。1979年由于灾害,造成农场资金紧缺,为了支援农业生产,营业所向农场发放贷款 990,000元及时解决农场急需购买化肥、农药、种子、零件、油料等物资的资金。
  当农场经营不利效益不佳资金紧缺时,银行总是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发放贷款,为农场排忧解难。截止1985年为农场发放贷款额3, 975,000元。此外银行还发放国库卷,至1985年共向企业和个人发放国库卷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