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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国

第七编 人物

一、历届正场级领导干部

刘裕国


刘裕国,内蒙古哲里木盟通辽市人,1926年1月出生。自幼读书, 1945年毕业于长春市陆军军官学校(大专)。8月日寇投降,苏联红军进军东北,随实习所在部队起义,参加革命,分配在黑龙江北安军分区司令部任参谋。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转战东北,进军南下,参加平津战役。全国解放后,在豫西、川东剿匪,后部队改编为炮兵二师,1950年10月赴朝参战。停战后回国整训,1958年入沈阳高级炮校学习,1959年毕业,分配在沈阳军区炮11师任42团参谋长、副团长、团长及师作战科长等职。1970年2月调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组建炮兵第六十三团任团长,从此来到垦区。1977年兵团改建农场,任汤原农场场长。1979年调佳木斯市政府水利局任办公室主任,调出垦区。1982年被任命筹建佳木斯市商业学校,任校长兼党总支部书记。 1984年9月学校建成后退二线任顾问,1986年离休。现为行政14级,按副局级待遇,在家休养。吴铭仕
  辽宁省建昌县人。1928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1947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战士、报务员、电台队长、通信股长、科长、团副政委等职。曾荣立二等功一次,小功一次。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1月调入垦区任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第30团政治委员。自1970年至1976年担任63团政治委员。1976年转业后,调出,先后任宝泉岭管局磷肥厂和名山农场党委书记,1983年任顾问,行政15级。1988年12月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