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栋
三、总局级劳动模范
胡志栋
胡志栋,陕西省长安县人,1924年4月出生,1951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1957年3月复员来农场,任农工、炊事员、保管员。
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工作积极认真,事事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曾于1952年在新疆修建七一纺织厂中荣立三等功一次,1954年完成架桥任务中荣立三等功一次,两次被宝泉岭管理局党委授予优秀党员称号,1980年被宝泉岭管理局授予先进生产者称号,1981年、1983年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并出席了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