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 马秋东 马秋东,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十三团二营四连汽车班班长。天津市河北区人,1949年出生在工人家庭,1957年入学,就读于天津市39中学,1958年在校加入少年先锋队,196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初中毕业。1968年7月响应党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号召来到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历任战士,汽车司机,班长等职。1970年4月25日,在施工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壮烈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时年20岁。
马秋东同志在党的阳光雨露培育下,努力学习、茁壮成长。在小学读书时被评为五好学生,中学时被评为劳动积极分子。来兵团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工作积极,劳动勤恳,团结同志,关心群众,深受领导和群众的称赞。
1970年,马秋东同志从兵团3师29团5连调到63团二营四连任汽车司机班长。3月,部队进入伊春市三岔河地区构筑坑道,他驾驶一台解放牌运输汽车参加施工。4月25日,马秋东驾车去三岔河23公里处装运木材。到达后,将车停放在路侧,自己下车去和战友们一起搬运木材,准备装车。此时,浩良河林场的一台装满原木的大拖拉运材汽车,从山上沿公路而下,车上坐着数名工人。林区的运材公路,路面狭窄,运材汽车型大体长,装载原木行驶时,梢长幅宽,占满了整个路面,其它车辆和行人都只能让开,不能错过。因此,马秋东的汽车虽然停在路的一侧,但仍然阻挡运材车通过,即将驶来的运材车虽看到路侧有车,可能相撞,但由于装载重,坡度陡,刹不住车,仍继续向前行驶。马秋东见状,立即奔向自己的汽车,欲将车挪开躲让。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当车还没有完全让开时,运材车已经来到,撞坏了车厢,汽车翻倒路旁坡下,运材车只是被擦了一下,安全通过,但马秋东同志却因胸腔受强烈撞击,当即壮烈牺牲。如果马秋东同志当时稍有犹豫考虑自己的安危,而不去抢救车辆,任两车相撞,则运材车惯性大,撞击力强,两车都会车毁人亡,但马秋东同志不是只顾自己,而是急于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临危不惧,英勇抢险,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为此兵团党委和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马秋东同志“革命烈士”称号。63团和浩良河林场的领导及同志们沉痛哀悼,隆重祭奠,就地安葬在三岔河九公里处的山上,立碑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