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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制的进一步调整和加强

第一节 管理机制的进一步调整和加强


家庭农场建立之后,一方面提高了劳动效益,一方面也出现了种种摩擦和弊端。从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第二年的1986年开始,通过反复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制定措施,采取对策,让新的管理体制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巩固和提高,从而使企业素质一年比一年高,效益一年比一年好,成果一年比一年大。
  一、 家庭农场的调整完善和提高
  家庭农场从1985年全面兴办到1990年已经六年了,在不断调整,不断完善中逐步巩固和提高。开始兴办是在经过两年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有较好的思想准备和群众基础,但是经过深入地调查研究,发现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1、联产不联心。有的家庭农场由亲属、兄弟结合,尽管有血缘联结,但在生产和分配中没有严格的合理的规章制度,亲属感情不能代替科学管理,有的家庭农场出现了隔阂、离心甚至抵触、拆台,导致生产低落,经营亏损。
  2、规模不当,主要是规模过大。有的一户家庭农场承包土地面积过大,最多的达二百多公顷,超过其劳力和机械的承受能力,不能应农事急需,贻误生产,经营不利。
  3、素质差,经营不善。尽管初办时要求必须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担任大型家庭农场场长,但在一哄而起中难免有少数不能胜任的,耕作粗放,经营混乱,造成低产亏损。
  4、规模不协调,机具不配套。开始兴办时,难免有些家庭农场承包的耕地面积和拥有的机具、劳力不协调,因而造成损失浪费、怠工误工现象。尤其是农机具不配套,经常有一台中型拖拉机拉一台播种机作业的现象,大马拉小车造成严重浪费。
  5、短期行为,掠夺经营。有些家庭农场存在短期行为,只图眼前利益,不培肥地力,进行掠夺式经营。
  6、有少数家庭农场经营不善,效益不好,但在投机取巧,非法牟利上却费尽心机,如私自截留处理产品,倒买倒卖生产资料和化肥、农药,假挂帐,真赚钱,给生产建设带来一定的损失。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对那些联而无益,大而无利,行而不规的少数家庭农场进行必要的调整。从1987年开始,在大稳定,小调整中逐年调整少数经营不善,亏损挂帐的家庭农场。1987年调整19户,1988年调整46户,1989年调整43户。其中有机变无机的8户,无机变有机的 17户,减少承包土地面积的101户次,增加承包土地面积的54户次。通过调整,使一些规模过大不利于生产的家庭农场逐渐减少,1986年全场有机户家庭农场户均承包耕地面积为1392亩,1989年户均耕地面积为865亩,户均压缩土地面积37.8%。
  在调整中信守合同,注重教育,尊重自愿,制定相应的规定:1、调整中一律不减免原承包挂帐;2、被调下去的有机户家庭农场人均收入不足400元,不收往年挂帐;3、原土地等级标准不变;4、转出转入的农机具由农场主持合理作价;5、不接受调整的家庭农场不予生产垫支。
  经过调整,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7年调整19户,除9户因严重自然灾害歉收亏损外,其余10户全部盈利。1988年调整的46户,有42户盈利。1989年调整的43户,有42户盈利,其中盈利额最高达6.5万元。
  二、 生产队管理职能的加强
  汤原农场原为场、队两级管理,生产队是生产经营的基础。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管理体制后一度认为生产队的职能可以削减。然而通过几年的实践表明,在“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生产队的管理职能不仅不应削弱,还应加强和提高。过去生产队领导主要带领职工进行劳动生产,甚至自己就是“打头的”。兴办家庭农场后,队的领导可以不需要直接安排劳动生产,由家庭农场自行安排,但是对全队所有家庭农场的生.产服务、管理协调、监督、指导、会计核算、奖罚裁定以及必要的干预等,仍然作为农场的派出机构行使职能。这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农场不可替代的。因此,生产队级的领导必须加强,要由有一定的领导管理能力和科学技术知识的干部担任,仅凭带头苦干远不能适应。所以,自1987年开始,全场12个农牧生产队调整33个生产队长。通过民意测验,组织考核,场党政班子讨论,让年富力强、有能力、有知识的同志担任、同时全面推行队长负责制,给生产队以充分的自主权,强化统一指挥和协调功能,严明奖惩制度,开展“五项达标”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生产队的管理职能,提高生产队的积极性。1989年全场12个生产队有11个经营效益超过上年,有三个队盈利超过10万元,有一个队上缴利费税超过百万元。三年来,有8名生产队长受晋级奖励,5人次荣立三等功。各队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兴起比学赶超的热潮。
  三、 产品管理的新途径
  兴办家庭农场后,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能否正确处理,集中表现在产品处理上。过去,在集中统管的体制下,产品处理由农场全部负责,职工并不关心,除个别盗窃偷卖的不法行为外,不存在截留和出售粮食的问题。但是现在家庭农场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的来源,全在打下的粮食换成钱。当今市场平议差价有时很大,因此出现了家庭农场截留产品,高价出售,个人得现钱,对农场亏空挂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尤其汤原农场与周围54个农民村屯毗邻,出售粮食极易,也有很大的吸引力。为此,1986年农场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赴各生产队向家庭农场征收粮食,甚至挨户检查,遭到职工强烈不满,酿成内外哗噪的“收粮事件”。
  事件发生后,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自1987年开始对粮食管理实行“一保、二定、三挂钩”的办法。一保就是保证上缴;二定就是以地定产、以费定收;三挂钩就是与平价供应油料、肥料、酌减挂帐利息挂钩。同时实行粮食处理“双轨制”,就是任务内平价收购,超交粮议价收购。从而使产品管理呈现逐步稳定有序的局面,各家庭农场都能积极主动地上缴产品,出售余粮,再也不需要看管、检查了。
  几年来,场党委和行政领导在处理三者利益关系和稳定政策方面,共同认识到必须坚持“富场先富民”、“让利于民”、“取信于民”的指导思想。1989年上缴国家的粮豆指标追加600吨,为信守合同,仍按年初原订指标,不向家庭农场追加征购,不足部分议价收购,平价上缴,场垫付平议差价15万元。几年来,坚持现金收购,奖金兑现,场共付出现金 140多万元,不失信于民,赢得家庭农场广大职工家属的理解和信赖。因此,1990年农场提出土地占用费每亩增加2.5元,职代会顺利通过。群众反映说:现在物价上涨,农场有困难,多向我们要点钱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