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场域演变
第三节 场域演变
1955年7 月10日,农建二师六团司令部发布《国营农建二师六团机械农场土地规划任务书》(注1 ),由省农业所基建科、集贤县人民政府、农建二师六团有关人员组成国营二师六团机械农场土地规划委员会。
1955年底,土地规划任务结束,确定二九一农场场界为:北依安邦河防水堤,南至集富公路南7 公里,东至富锦县黑鱼泡,西至智勇屯以东1,250米平行线,东西20公里,南北16公里,总面积为320平方公里(注2)。
1958年11月,腰屯乡并人二九一农场。这时的场界是:东至别拉音子山,与富锦县交界;西至德山屯、韩英屯、合发屯与集贤公社交界;南至索伦岗山、昌平屯、双山屯,与升昌公社和友谊农场交界,北至北大坝,在这个范围内的地约有6.5万垧(注3 )。
1962年3 月,腰屯乡除智勇屯外,全部退出二九一农场,农场场界在1955年划界的基础上,增加了智勇屯、双山的一部分耕地。
1969年2 月,农场改制为二十八团,富锦县锦江农场编为二十八团一营,农场开始向北发展,场界扩大到松花江边。
现在农场的场界,其北大坝以南,基本沿续1962年公社退场后的场界。西部,以 1977 年3 月17日与桦川县东方红公社签订《关于土地利用边界划分问题的协议》为依据,这个协议规定,二十八团与东方红公社的界线为:南起桦川县界沿反修路向北到四西线。即间距并平行于二十五连到十四连路的路北2075米,沿四西线向东到距战备路(注4 )沟西沿30米,平行于战备路。向北到七○年协议北线即按七○年协议已成边界沟南侧弃土南坡脚和延长线后,沿七○年协议北线向西北到反修路,再沿反修路向北一直到桦川县界,该线以东划给二十八团利用,以西由公社利用。
东部则以1976年农场修筑的东三排干与富锦县为界。
北部临松花江。————————————————
注:(1)《国营农建二师六团机械农场土地规划任务书》提出的场界规划范围是:“在集贤县永安区、腰屯区范围内的国有荒地上,选出以种植小麦、大豆为主的可耕地一五○○○公顷,及其他农业用地,并确定国营农场永久场界”。《任务书》要求黑龙江省农业所基建科派员协助农场在1955年7 月底,完成九项具体工作。其中,首先“在黑龙江省土地勘察局1954年秋季施实详则的双山福山地区一一○○○公顷的荒地范围内选出不加措施即可开荒的土地三○○○公顷,以便国营农场在6 月下旬以后开始开荒”。其次,“要补充详则福山北部及东部荒地二八○○○公顷,绘制比例尺为一○○○○分之一的地形图”。
(2)1956年1 月16日,二九一农场给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集贤县人民委员会、富锦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中确定农场界是:“北依安邦河防水堤为界,南至集富公路七公里,东至富锦县属黑鱼泡子以东,西至智勇屯以东一二五○公尺之平行线上,东西直径长二十公里,南北宽十六公里,总面积约计三二○平方公里,计三二○○○公顷”。
(3)详见:农垦部水利工程局工作组,国营二九一农场基建科于1959年11月22日编制的《国营二九一农场水利规划说明书》。
(4)战备路现改名为通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