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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复名“二九一农场”

第三章 农场在调整、改革中

第一节 复名“二九一农场”



  1976年2 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原兵团三师改制为红兴隆国营农场管理局。
  1977年3 月,经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批准,“二十八团”更名为“宏图农场”。3 月11日,红兴隆农场管理局批准,于得水任宏图农场党委书记;马继常、杨国声任农场党委副书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徐春深、于滋秀、杨德苗、孙翠宝(女)、吴义禄、周鸿均任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3 月19日,全场900 多人在俱乐部隆重集会,庆祝“宏图农场”成立。党委书记于得水在大会上讲了话。
  农场恢复后,机关各科室进行了改编,取消了司令部、后勤处,一营改编为一分场。
  1978年2 月,组建二分场及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生产队。农场党委下达了每个新建队当年开荒10,000 亩,种植大豆5,000 亩,同时完成砖瓦结构家属房1,000 平方米的任务。从这时开始,结束了新建队盖草房的历史。
  农场改名“宏图农场”后,农场职工意见很大。他们怀念“二九一团”这支具有光荣传统的战斗部队,更怀念在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下创建的“二九一农场”这个具有光荣历史的场名。在全场职工的要求下,农场党委于1978年6 月16日,为恢复“二九一农场”场名问题,写报告给红兴隆农场管理局。《报告》说:“……我场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九十七师第二九一团,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于一九五五年集体转业黑龙江省集贤、富锦、桦川三县处开荒建场,省委根据当时部队的番号和广大转业官兵的要求,命名我场为二九一农场,二十多年来,广大职工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导下,在具有光荣历史的二九一名字的鼓舞下,继承和发扬了我军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在沉睡千年的荒原上,已开发建成了初具四十多万亩耕地的大型机械化国营农场,随着农场的发展壮大,二九一的名字在广大职工的心中影响也愈来愈深……”。
  1978年10月,省国营农场总局批复了这个报告,农场恢复了“二九一农场”这个具有光荣历史的场名。全场职工隆重集会,庆祝场名的恢复,并决心在“二九一”精神的鼓舞下,把农场建设得更好。
  1978年以后,曾为农场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的大批城市青年,陆续返城。1977年—1980年这4 年间,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哈尔滨5 大城市知识青年,通过“病退”、“困退”、“转插”、“上学”等渠道返城的就达3,600 余人。1980年底仅剩640 人。这些人离场后,造成了农场人才紧张的状况。详见表11.
       1976年~1980年5大城市知识青年在全场各行业分布情况表
  表11



  1979年1 月23日,农场成立“工会筹备领导小组”,2 月14日,农场政治处发文,恢复全场工会组织的活动。
  1979年2 月,农场党委决定组建三、四分场。使农场的管理体制逐渐转为三级管理。同时决定,二分场由1978年所建场址,(机械水利队址~编者注)搬至原16队址(原机械水利队址~编者注),撤销37、42两个农业生产队。仅二分场场部搬迁,42队撤销,当年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1980年农场政治处撤销,宣传科、组织科改制为农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
  1983年分场的机构基本完善,其编制20~28人。其中:场长办公室设场长1 人,副场长2~3 人,设农机、农业技术员、统计员粮食化验员、水利施工员等;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设党委书记1 人,组织、宣传、武装、妇女、青年干事共2~3 人;计财办公室设主管会计、会计、出纳共4~5 人;分场工会设工会主席和工会干事,有的分场还配有劳动工资,粮食管理干事等。此外各分场还设有派出所,卫生所(院),兽医所,商店等,基本形成了分场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由于二、三、四分场设立较晚,1982年以前,没有实行分场级独立核算,分场会计办公室主要承担汇总上报的任务。
  1977年以后,随着全国形势的好转,农场同附近农民的关系也逐渐好转,对场区内的部分插花地,通过协商的办法,得到了比较妥善的解决。
  1977年3 月17日,农场与桦川县东方红公社,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鉴定了《关于土地利用,边界划分问题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规定,农场于2 月23日接收了界线以东的原桦川县东方红公社东江、东明2个大队,共有土地面积1,400余响,其中耕地425垧,农场将十四队熟地364 响,划给桦川县,无偿支援其良种场建设。东江、东明两个大队划给农场后,东明大队有耕地295 响,人口110户,578人,劳力150个。农场根据这个队的情况,决定在此基础上组建三十七队,仍实行集体所有制,鉴于东江大队,是原苏苏屯和永丰屯的开荒点,生产条件较差,决定将该队的89户,134个劳动力分散到一分场和中片地区各队,按家属临时工统一使用,统一管理。
  1977年4 月14日,富锦县修筑红卫站干渠工程,与农场鉴定了《富锦县关于红卫站干渠工程占地与宏图农场联合协议书》,较妥地解决了工程土地问题。
  1979年5 月25日,农场与集贤县鉴定了《二九一农场与集贤县永安公社永升大队关于土地和迁户问题的协议》。《协议》本着协商的精神,双方互利的原则,解决了三十五队与永升大队的土地插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