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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安全

第五节 安全



  1977年以前没有专职安全员。1977年农场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分场配一名安全员(兼职)。主要督促检查交通、电业、锅炉等生产安全及劳动保护工作。每年对所属单位进行4 次普查。
  建场以后,农场形成了会会讲安全,布置工作时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时检查安全,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的安全工作制度。发现苗头,及时解决,基本上实现了安全生产,保证了生产工人的人身安全。尽管如此,1956年以来仍有21人因公死亡,给后人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建场以来因公死亡人员在《人物志》中列表,这里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