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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水上运输

第五节 水上运输



  农场北临松花江,1970年开始进行水上运输,建立船队。职工40多人。主要设备有机船2只,木拖船4 只。主要担负全场木材运输和一分场地区生产、生活用煤的运输。副业以捕鱼为主。1970年冬,与20连合并。
  1973年改制为畜牧连,职工70多人。除担负水上运输外,还养马90多匹、牛200 多头。1972年购120 吨拖船1只,1974年购240 马力机船1 只,同年将建站时期的2 只机船、4 只拖船卖掉,1 只报废。
  1977年买600 吨位驳船1 只,60马力机船1 只,30马力快艇1只。职工增至100 多人。耕地2,000 亩,供种菜和养猪,蔬菜、猪肉达到自给有余。
  1977年至1980年4 年间,建马圈1,500 平方米,食堂400 平方米,集体宿舍200 千方米,仓库、发电房、机车保养车间270 平方米,兽医所120 平方米,家属宿舍1,540 平方米。以上建筑均为砖瓦结构。
  1989年有轮式和链轨式拖拉机各1 台,固定资产原值达50万元。年木材运输量在 3,000立方米左右,收支基本平衡。
  1981年遭松花江水灾,所有生产用房及宿舍全部被水冲毁,职工调往其它连队。马牛全部调出。畜牧连改制船队,规模缩小。调整后职工剩30多人,当年10月在江坝南面建房200 平方米,1982年增建400 平方米。
  1983年场基建公司成立后,隶属基建公司,不实行独立核算。由基建公司统一核算。1985年直属农场,实行放开经营,当年盈利6,400 元。
  建队以来,水上运输出现大事故一起。即1971年1 只50吨木拖船在赴清河县途中,因风大浪急,加上船旧失修而沉没,打捞出来后报废。
           二九一农场船队1971年~1985年经营情况表 表129


附:二九一农场汽车一队发展纪要
  汽车一队原名运输队,是由原农建二师六团运输连转建的。
  初建时,有5 台随部队来的汽车和30台马车。队址只有一间草房,车辆停放在原野,汽车由司机本人自修自保。1958年把马车分配到各个生产队,汽车增加到12台,运输队改为汽车队。1955年至1958年无伤亡事故。1959年汽车增加到18台。队址定于俱乐部的南侧,建200 平方米的队部及20平方米小烘炉,有职工35人。
  1960年至1978年,汽车发展到65台,这一期间,年完成500 多万吨公里,总行程 214万公里,上交利润平均每年7万余元。
  1980年汽车发展到55台,驾驶员60多人,专业修理工30多人,建暖库2,000 平方米。基本上保证了一车一库。还附有汽车大修间,做到汽车的大修不出队。修理间设有车、铣、钳、锻、电焊、扳金等工种,设备较齐全。修理产值达12万元。货运量9 万吨,年总行程达90万吨公里。
  1959年至1961年,有人身伤亡事故三起,1962年至1978年的17年间,安全行车2,244 万公里,没有出现过一起大事故。1979年被省人民政府誉为“安全行驶红旗单位”,地区交通局曾授予“安全红旗”一面广队长姜绍仁,驾驶员纪少志曾被评为省农场总局“先进标兵”,授予栾守义省级“安全标兵”。
  1983年汽车队有汽车55台,汽车库房、修理间等生产用房3,005 平方米,固定资产净值111.6 万元,经营盈利12.5万元。1984年汽车队改称汽车一队。出现货源短缺现象,设备利用有所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车队由场内运输走向社会运输(1985年一部分汽车曾到七台河进行煤炭运输),另一方面调出,外卖部分载重车辆(1985年汽车减少到46台)。同时发展客运,开发了场部到佳木斯的运行线路,还集资兴建了第四百货商店,安排1985年新分配的工人2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