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1955年供销科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供应、分配全场生产建设所需要的一切物资及农场产品的销售工作。在物资管理上,实行永续盘存制,全场统一按计划价格领发物资,在废品回收,修复利用、节约开支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66年~1976年,物资工作坚持计划管理制度。但由于社会风气影响,加之物资供应紧张,一度出现了要领就领,乱领乱发,以及抢购现象,造成了部分物资积压。1977年以后,逐渐恢复了物资管理及审批制度。同年根据上级规定,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对库存物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将大量不能利用及三、五年内利用不上的物资,在垦区系统内进行了交流,减少了库存量,加快了资金周转。
1978年以后,物资供应工作趋向正轨,合理的规章制度得到恢复和健全。物资的采购、转运、俣管,领发工作及废品回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一整套完整的手续。后来又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工作效果有了明显提高。
1984年农场对物资工作加强了管理,要求物资公司流动资金年占用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包括分库),其中三材库存额不得超过300万元。规定销售价比进货价提高4.5%。执行结果:年终流动资金占用3,577,882 元,全年销售额为:10,597,645 元,经营盈利为323,228元。
1985年进一步放开经营,核定流动资金350 万元,销售加价:化肥加6%,油料加7%,零件材料加5%,上交利润10万元。执行结果实现利润172,263 元。
到1985年底止,物资公司固定资金达471,381,89元,计有仓库3,116 平方米、办公室200 平方米、农药库400 平方米、加油站417 平方米、油库200 平方米、汽车库240 平方米。加油车5 台、运输车1 台、各种油灌16个、及附属设备等。流动资金达751,036元,储备资金达2,311,629,73元。1957年~1985年储备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150。
1957年~1985年主要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151。
1972~1985年农场物资仓库建设达成情况详见表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