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保健
第三节 妇女保健
建场初期,妇联就经常深入女工走访调查,同时向场提出请求解决问题的建议。1963年,工会主席李孔俊在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做好女工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工作,关心她们的身体健康”。各生产队领导在安排农田活计时,对女工尽量做到“三调三不调”(调轻不调重,调近不调远,调干不调湿)。
“文化大革命”期间,上述保护妇女的有利措施,虽然受到很大冲击,但是许多生产队的老领导仍能坚持不废。
1973年以后,计划生育工作陆续开展起来。各队妇委会和女干部带头破除封建迷信,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进行工作。她们走街串户,宣传计划生育的必要性,讲解计划生育的政策,介绍各种避孕措施。很多女工和家属妇女说服丈夫,公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出现了许多好人好事。好媳妇腾绍芬就是突出的代表。
1982年场妇联和场医院组成妇科病普查小组,共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1,750 人,占已婚妇女的50%。经过积极治疗,绝大多数都已治愈。
1984年组织了第二次妇科病复查。为了给广大妇女治病,还建议农场给医院买了激光治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