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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体育

第六节 体育



  一、体育组织
  1958年,农场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副场长张锡九任体委主任。
  1982年,农场体育运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总会计师王肇仕任体委主任,徐光舜、李清国任副主任。
  二、体育活动
  
  建场初期,农场群众性体育活动一直很活跃。当时各生产队都有职工业余篮球队,每天工余饭后进行练球。总场每年都要进行1 至2 次大型比赛。1955年和1956年,参加集贤县球类比赛时,曾获男篮、女篮、男排3 项冠军。每当集贤县参加省里比赛时,都从农场抽选球赛队员。1958年,农场运动员王肇仕、王俊莲(女)曾进京参加全国农业水利系统第一届运动会。1966年初农场工会购进10付篮球架,发到生产队,推动了职工篮球运动的发展。
  1968年,各大城市青年来场后,群众性体育活动更加活跃。每年“五·一”、“十·一”便举行全场性球类比赛,并对获得冠亚军的球队发给荣誉、物质奖。
  1979年工会组织恢复后,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又普遍的开展起来,主要活动项目有: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田径比赛、象棋比赛。很多单位在田径比赛中又增加了拔河、自行车等群众喜欢的体育项目。1982年,建成540 平方米灯光篮球场。1983年各分场、各生产队普遍举行了篮球比赛和田径运动会。1984年、1985年农场都举行了大型职工篮球比赛。1985年举行了乒乓球和象棋比赛。1984年、1985年都和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一起举办了职工田径运动会。1984年农场篮球队参加红兴隆管理局组织的全局职工篮球比赛,男篮获甲级队第4 名,女篮获乙级队第3 名。
  现在全场共有体育运动场地70多个,篮球架65副,排球网27张,乒乓球台6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