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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委

第七篇 社会

第一章 乡人委

乡人委



  1958年4 月,二九一农场成立乡人民委员会,简称“乡人委”。隶属于集贤县政府。第一任乡人委书记:吴义禄,乡长:郑华先。
  1959年7 月,郑华先去任,吴风林任乡长。
  1962年3 月,副场长吴义禄兼任乡长。张玉泉任副乡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乡人委陷入瘫痪状态。以后自动解体,至今也未恢复。
  乡人委的主要工作:
  1 、调解民事纠纷,主要是调解邻里间为生活琐事的争吵。
  2 、婚姻登记。
  3 、民政救济,主要是个人困难和残废军人每年两次残废金的发放。
  乡人委下设居民委员会,场部地区以招待所门前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划分4 个居民区,成立4 个居民委员会。他们的正常工作是: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调解邻里的纠纷,研究困难补助,农忙时组织家属参加农场生产劳动。
  1958年5 月,召开第一届乡人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吴义禄、郑华先、孙纯芝、孙绍芳、宋永芹、赵淑芬、史明芝等的乡人民委员会。1965年,召开第二届乡人委代表大会,选举了2名出席县人委大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