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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概况

第二节 工作概况



  建场初期,农场在集贤县支行开户,一切业务往来要到集贤镇办理。集贤县支行有时流动服务到农场为职工办理储蓄。
  1959年集贤县支行在二九一农场成立二九一营业所,办理现金收付转账结算,信用贷款和货币管理等业务。
  一、现金收付,转账结算
  
  随着农场的生产发展,二九一办事处现金收付、转账结算业务量不断增长,详见表 196。
  
         二九一营业所现金收付、转账结算业务量情况表 表196



  二、农业贷款情况
  
  二九一营业所从1957年成立来,发挥着组织和分配资金,促进生产发展、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支持了农场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1970年~1980年的11年间,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225 万元,保证了农场生产的连续进行。同时还发放商品流通周转贷款121 万元,支持商品发展,扩大商品交流。详见表197。
  1982年国家调整了一些经济政策,对国营农场实行财政包干、自负盈亏,改无偿拨款为有偿贷款,改行政办法管理经济为经济办法管理经济。这些措施促进了农场经济的发展。二九一办事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1982年开始发放短期设备贷款,种养业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1982年~1985年发放贷款情况详见表198。
           二九一营业所1971年—1985年发放贷款表 表197



           二九一营业所1971年—1985年发放贷款表 表198



  三、储蓄
  
  1959年农场有专职储蓄所3 个。1977年储蓄代办所发展到26个,1980年发展到52个,1985年发展到58个,在农场内形成了储蓄网。方便了农场广大职工存款,随着生产发展,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二九一农场职工储蓄额不断增长,1970年储蓄存款35万元,1980年储蓄存款194万元,1985年储蓄存款576 万元,1985年职工人均储蓄810 元,比1980年增加510 元。同时,活期存款相对减少,定期储蓄大幅度增加,详见表 199。
           1963年—1985年农场职工储蓄发展情况表 表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