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个体经济
第二节 集体、个体经济
七十年代初期,各生产队都组织家属队。家属队自行组织生产,日常评工记分,年底从总收入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进行分配。1980年以后各队家属参加队里的统一生产,多数家属队自行解散。1982年,农场内的集体经济只有场直地区家属队,没有个体经济。1983年以后在党的“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共存”政策的指导下,农场的集体、个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85年,全场集体企业有27户,拥有固定资金646 万元,流动资金867 万元,从业人员356 人;个体企业110 户,拥有流动资金350 万元,从业人员189 人。
1.场直地区妇女队:组建于1968年,主要领导由农场委派。初期主要工作是组织场部地区家属在农忙时参加各单位生产劳动,以后农场调拨了少量土地,自行购置耕牛,牛车等简单农具,坚持常年生产。1981年以后妇女队改变经营方向,逐渐发展挂面、制瓦、饭店、理发、缝纫、修理、旅店、饮料等8 家小型工商服务性企业,就业人员50个。
2.劳动服务公司:组建于1984年,是组织场直地区待业青年开展经济活动的事企业合一单位。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农场委派。招收集体所有制工人。现任经理杨德苗。副经理解家玖。
公司成立后,筹借企业建设贷款22.5万元,兴建了印刷厂、木器厂、小饭店、小商店、制瓦厂、油毡纸厂等工商服务性小企业,还组织了房屋建筑队,1985年有集体所有制工人52人,合同制工人15人。公司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25万元,1985年46万元。公司工人通过劳动所得,1984年人均收入207 元,1985年480 元。
3.个体经济:1983年农场招待所职工潘荣成的爱人王宗莲(无业)因生活困难,借用农场工会扶贫款500 元,在场部招待所门前,建了仅有18平方米的简易冷食部,仅半年时间纯收入达4,000 多元。1984年她兴建了9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通江饭店”,成为农场由贫转富的第一个“万元户”。在她的影响下,个体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1985年全场共有个体工业17个,个体商业82个,个体服装加工业22个。集体、个体经济的兴起,不仅广开了就业门路,而且活跃了市场,方便了人民生活。
1985年场部地区有集体企业15个,个体专业户28个,把通江大街建成了场内外有名的“工商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