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农业风险互助 第八节 农业风险互助
农业风险互助工作从1993年底开展。1993~1998年由农业科兼管。风险办主任由农业科副科长兼任。1998年专门成立农业风险办公室。农业风险互助包括种植业风险互助、农机风险互助、奶牛肉牛风险互助。
一、种植业风险互助
1993年农场依据农总字[1993]116号文件精神对种植业开展风险互助业务。根据前5年作物产量的平均值做基数,每亩平均交纳3.5元保险费。当遭受自然灾害、减产30%以上时给予赔偿,最高量为每亩理赔65元(因为不是全额保险),1993~1995年累积收取风险互助金 308.8万元,累积赔付354.8万元。
1996年为落实黑垦局文[1996]37号文件和红管局[1996]12号文件精神,农场下发了《二九一农场关于加强风险互助管理规定的通知》,使农业风险互助工作更加规范。
种植业风险互助办法基本不变,分场农业主任、生产队技术员为农业风险互助代办员,由生产队统一按作物计划面积投保,由生产队申报灾情,填写风险互助灾情报表。收获前有灾单位测产后按实际填写测产验收单,农场风险办会同有关部门勘查灾情现场,测产,预测灾情程度,对有灾单位、地号进行测产验收,年终给予合理赔偿。
种植业风险互助采取投保当时交款。
种植业风险互助金保额提取比例及亩互助金金额表(2000年)
表3—5
1993~2000年收取农业互助金1 257.8万元,理赔1 316万元,赔付率104.6%。其中水稻互助金320万元,赔付195.2万元,赔付率 61%;小麦互助金310.8万元,赔付341.7万元,赔付率109.9%;大麦互助金109万元,赔付122.3万元,赔付率112.2%;玉米互助金87.2万元,赔付49.9万元,赔付率57.2%;大豆互助金 389万元,赔付571.5万元,赔付率146.6%;甜菜互助金41万元,赔付35.4万元,赔付率86.3%。
二、农机风险互助
农业机械风险互助从1996年开始。
(一)农机风险互助范围
凡在农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家庭农场职工或个体经营者拥有的农业机械,经农机监理所检验合格并挂号牌,可以正常作业的按规定参加农机保险互助。
1、各类履带式拖拉机自愿参加风险互助投保, 但有播种机并进行播种作业的机车必须参保。
2、轮式拖拉机(包括大中型轮式、小型轮式)必须参加农机具风险互助, 手扶拖拉机自愿参保。
3、自走式联合收获机及附属装置,自走割晒机必须参保。
4、水利工程机械,大型喷灌机可自愿参加投保。
农机风险互助参保指农机具,驾驶操作人员和第三者责任风险之和。不能单项参保。
(二)农机互助金的收取办法
采取现金与转账并存的办法收取。参保时间以填写风险互助保单日期为准,当日结清生效。家庭农场或承包土地的有机户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转账上交。既没有土地,账上又没有存款的投保时现金结清,保单方能生效。
各类机型风险互助保额 应交风险互助金表(2000年)
表3—6
(三)赔偿
按总局、管局农机风险互助管理办法进行。
农机风险互助1997年结存63 920元;1998年参保 112 960元,理赔47 120元;1999年参保112 840元,理赔73 005元;2000年参保167 580元,理赔159 702元。
三、奶牛 黄牛风险互助
2000年 6月1日开始,农场根据黑垦文[1999]26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风险互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奶牛、肉牛(简称两牛)风险互助工作。
(一)参加“两牛”风险互助的范围
1、奶牛:年龄6月龄~10周岁;肉牛(黄牛)6月龄~8周岁(短期育肥的改良肉牛除外)。
2、在正常饲养条件下,无伤残,无疾病,结核病、 布氏杆菌病检疫呈阴性反应,经兽医部门验体合格者。
(二)风险互助责任
两牛风险互助分长期和短期两种。短期为1年,长期为奶牛2~10年;肉牛、黄牛风险互助期为2~8年。互助期从签字约定起保之日零时起,到期24时止。
风险互助两牛发生下列情况时,风险互助承办部门负赔偿责任:
1、疾病、胎产所致死亡。
2、洪水、暴风、雷击、雹灾、雪灾、地震、 地陷、火灾、触电、爆炸、淹溺、中毒、窒息、碰撞、摔跌、互斗、野兽伤害、建筑物或其他物体倒塌所致死亡或彻底丧失生存、生产能力并被捕杀者。
3、由于传染病按照兽医法有关规定被捕杀者。
(三)风险互助保额、互助金
风险互助两牛参照市场交易价统一确定其价格,以此价格的60%作为风险互助基础保额。不同年龄组按其比例计算保额。
风险互助金提取比例为风险互助保额的5%。风险互助承办机构收缴的风险互助金,55%留畜牧科,45%上缴风险互助管理部门。
奶肉牛风险互助保额 互助金收取表(2000年)
表3—7 单位:元/头
(四)赔偿处理
1、风险互助人发生风险互助,范围内的经济赔偿, 要求两牛风险承办部门赔偿时,要提供两牛风险互助单、风险互助金收据、病志、死亡证明、剖检记录、检后结果通知单等。
2、风险互助“两牛”发生风险互助范围内死亡, 尸体按兽医有关法规处理,其残值收入归风险互助人。
3、风险互助 “两牛”发生风险互助责任内的死亡造成经济损失,承办部门按风险互助保额的70%~100%给予赔付。
(1)无残值收入的,按保额的100%赔付。
(2)有残值收入的,育成奶牛保额的 70%给予赔付,成母奶牛按保额的80%给予赔付;育成母牛按保额的70%赔付,基础母牛按保额的80%赔付。
4、在风险互助人和两牛风险互助部门达成赔偿协定后,农场畜牧部门负责赔偿55%,风险互助管理部门负责赔偿45%。
四、优惠政策
2000年“两牛”风险互助,农场给予参保人两条优惠政策。
1、参加风险互助的“两牛”,2000年只收“五号病”疫苗的药费。
2、2000~2001年保期,农场为互助人承担互助金40%。
2000年“两牛”投保额累计33 228元,赔偿1份,672元。
农业风险互助有效地平抑了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保护职工利益和再生产起到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