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管理
第三节 农机管理
第三节 农机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86~2000年,农场设机务副场长(兼总工程师)、农机科,分场设机务办,生产队设机务副队长,对全场机务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体制。
二、农机管理标准化
农业改革之前,农场贯彻总局在双鸭山农场召开的机务管理定标会精神,深入开展了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使农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机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诸如协调指挥问题,“大马拉小车”问题,机具停放问题,机具维修问题,作业标准问题等,农机管理曾一度出现严重的下降趋势,以至阻碍了生产的发展。经验教训使农场领导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农机管理的重要性,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狠抓农机管理标准化建设,使农场机务管理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
1989年农场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强农机管理的决定》和管局《加强农机管理细则》,改革农机经营方式,恢复标准化管理,在全场开展以标准化作业为核心的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农场下发了《关于农机管理的决定》。
1990年农场进一步健全农机管理、农机监理机构。全场建立了以机务副场长(兼总工程师)为首,农机科(下设监理所),分场机务副场长(监理员),生产队机务副队长(兼农机安全员),三级农机管理和农机监理系统。实行分营统管,加强“统”的功能,农机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修理标准、统一作业质量。是年农场获管局基础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1年,实行分营统管,落实“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停放、统一指挥、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修理标准,统一提取修理基金和折旧。
1992年农场把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纳入双文明建设内容之一。建立农机管理例会制度,农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农机管理工作。还把农机管理标准列为各级领导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底不达标的分场、生产队、机车组,不评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评先进个人,取消奖励晋级资格。
1993年农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设备管理条例》、《国营农场农机管理暂行细则》 和《国营农场设备管理定级升级考核评定细则》,农机各项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场38个生产队都建成了标准化生产队,各生产队85%的机车组也建成了标准化车组,又新建5个机务大院,使全场38个生产队队队有机务大院。农场被总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单位。
1994年和1995年,农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巩固农机管理标准化成果,进一步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并且把机务管理工作目标纳入对分场、生产队干部考核条件之一,年终评分考核。1995年再次进入总局“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单位”。1993~1995年“设备管理三级”达到农业部标准。被农业部、总局评为1995年度全国农垦系统农机管理标准化优秀单位。
1996年到1998年按总局和管局的要求,在全场开展了农机田间作业达标年活动。实施全面积、全过程、全作物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农机田间标准作业》规范,在整个作业环节上体现“统、严、全、高、精、实”六字方针。每次作业前下达作业标准;每项作业都开现场定标会;每项作业结束后,都有验收单;每次验收都有奖罚。
1999年和2000年农场把农机管理标准化工作纳入对各单位领导考核和双文明建设考核中,按有关文件规定农机目标考核 200分要求,对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年薪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加大了检查和奖罚的力度。
每年农场统一组织农机标准化大检查三次。3 月份以春播机具检查验收为主的机具技术状态大检查;6月 份以收获机械和晒场机械检查验收为主的半年农机标准化管理大检查;11月份以农机具入场入库为主的全年农机具标准化大检查。农场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评出标兵分场、标兵生产队、标兵车组、标准化车组、优秀安检员,按年初文件规定落实奖罚。
这一期间,农场的农机管理标准化取得更大成绩,1998年到200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农垦总局标兵单位。
三、三库一场建设
“三库一场一围”(零件库、油库、车库、农具场、围墙)是农机的后勤基地,是农机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了搞好机具的保管、维护、供应和管理,保证机具技术状态的完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农场始终重视“三库一场一围”等农机基础建设工作。
从1989年开始,全场的农机具(包括个人购大型机具)都一律在农具场集中停放,统一管理,专人看护,禁止农机具进停住区。
1990~1995年农场各生产队按机车耗油量(主燃油)提取农机建设基金,用于“三库一场一围建设”。1990~1992年每公斤主燃油提取0.10元,1993~1994年每公斤主燃油提取0.15元,1995年每公斤主燃油提取0.20元。基金提取以队为单位上缴分场,由分场统一控制使用。1994年和1995年提取的基金70%~80%,有计划返给生产队,集中建康拜因水泥台、农机具垫块、刷车平台、井、泵等。其中建设基金总额的5%用作农机管理奖励基金,由农机科同分场机务办共同考核各生产队农机管理标准化执行情况,对农场农机管理标准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队长、书记、机务副队长给予奖励。
1996~1997年按每台机车提取5个义务班费的办法提取农机基础建设基金。其中的20%用于农机基础建设,30%用于生产队文明建设和抗灾抢险。农机建设基金的8%上缴农机科,12%上缴分场用于农机管理奖励基金,80% 用于农机基础性建设。主要用于“三库一场一围一室”的维修与建设,农机具的治漏与喷漆,履带拖拉机和农机具的水泥平台,用于农具场的锄草人工、机车班次等,油料净化设备,农具场的铺垫沙石、粉刷库房、围墙等。
1996年义务班次提取标准为:拖拉机(含4450)每台班300元,联合收获机每台班200元,胶轮拖拉机每台班150元,小四轮、手扶拖拉机每台班40元。
1997年义务班次提取标准为:履带拖拉机(含JD4450)1 500元/台,联合收获机1 200元/台,大中轮式拖拉机750元/台,小四轮、手扶、农用三轮、农用运输车450元/台。
1998年和1999年按土地面积每亩提出1元作为农机基础建设费用。其中50%留在生产队,25%交分场,25% 交总场。生产队留用部分由分场机务副场长把关,分场留用部分由农场机务副场长把关,上交总场部分由总场统一安排建设重点项目及做治漏、喷漆、奖励等费用。
2000年仍按每亩提取1元作为农机基础建设基金,其中80%留生产队,10%上交分场,10%上交农场。生产队留用部分作为本队农机基础建设的主要资金。
从1990年到2000年“三库一场一围”建设不占建设指标,专款专用,计入成本。有资金作保证,农场1993年队队建起了机务大院,1997年农场的农机基础性建设已基本到位,1998~2000年三库一场建设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