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疫病防治
第四节 疫病防治
第四节 疫病防治
一、主要疫病
1986~2000年农场主要畜禽疫病有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水肿病、猪气喘病、仔猪白痢、传染性胃肠炎、禽霍乱、大肠杆菌病、鸡新城疫、鸡白痢、鸡球虫病、牛布氏杆菌病、牛结核、牛副结核、羊痘、犬瘟热、狂犬病、犬细小病毒病。
1993年又增加猪“O”型口蹄疫(即五号病),2000年又发生了牛“O”型口蹄疫。
二、防疫体系
1986~2000年农场建立了畜牧科、总场兽医站、分场兽医服务站三级防疫体系。
从1986年到1992年畜牧科负责行政领导及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全场各站对突发疫情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封锁、捕灭疫源等措施。
总场兽医院负责业务工作的指导,疫病普查,疫情上报,疫菌苗的购置、发放、接种及疫病的防治工作。
分场兽医站负责各生产队养殖户的疫病防疫指导,疫病普查,疫情上报,疫苗的接种及疫病的防治工作。
从1993年到2000年以畜牧科为主成立了由农场畜牧副场长,分场场长、书记,兽医总站站长、检疫员,各分场站长及工商局、公安局、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防疫站各负责人参加的防五指挥部。畜牧科负责五号病苗等全部疫苗的统一购置,总站负责购置猪瘟、鸡新城疫等部分菌苗,由畜牧科负责对防检疫工作组织领导,由总站及分场各站具体实施防疫。
三、防治措施
1986~2000年农场始终坚持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认真开展疫病防治工作。加强检疫工作,查明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对于奶牛、黄牛的布病和结核病每年检疫一次,发现有布病的牛立即做淘汰处理,发现有结核病的牛采取治疗康复措施。坚持严格的消毒制度,控制养殖区的人畜流动,以截断传染途径。提高家畜对疫病的抵抗能力,包括加强饲养管理预防接种。
疫苗注射每年春秋两次,做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尽快作出确切诊断,迅速消毒、隔离、封锁疫区,治疗病畜或处理疫畜及其尸体。
1993年以来由于“五号病”在本区域内发生,农场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场动员,切实做好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奖罚;开展疫情普查,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在“防五”期内,做好自卫封锁,严禁外购家畜和外来畜贩车辆到养殖区及外地家畜到农场区防疫;提倡舍饲,在“防五”期内严禁放牧;加强市场检疫,在“防五”期间杜绝外来畜贩到农场卖家畜及到市场贩卖畜产品;依照《动物防疫法》采取强制免疫,以确保动物的100%免疫率。
各级重视,措施得力,防五工作成效显著。1993年2月种猪场发生的“O”型口蹄疫,由于封锁、隔离的措施得力,疫情没有蔓延和扩散。2000年1月,四分场二十七队发生牛“O”型口蹄疫,由于及时捕杀,防疫得力,疫情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