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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一章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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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和1986年相继成立了三百商店和四百商店。
  1987年春,总场成立商业科。它是一个综合汇总核算单位。有独立行使全场商业经营活动的职权。对内对上是商业科,对外是商业公司。商业科直接领导下属的一百商店、三百商店、四百商店。
  1990年,商业实行改革,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一百商店将三百、四百商店合并为一。保证了总店销售上的优势,又降低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效率。
  1992年底,商业科撤销,一百商店变为商业公司。
  1993年农场建商贸大厦。个体商业发展较快,对国营商业有较大影响。以商业公司(一百)为主的国营商业深化内部配套改革。
  1994年10月商业公司关门停业。
  1995年 7月15日,农场撤销商业公司,成立商业管理站。由原来的经营实体改变为行政管理,协调服务。站设编制 8人。一分场商店撤销,二、三分场商店重新租赁,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从此农场国营商店不复存在。
  1997年商业管理站划入粮贸公司管理,建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