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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网点

第一节 商业网点



                   第一节 商业网点
  1986年以后,农场商业比较活跃,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竞相发展的局面。
  一、国营商业
  1986年国营商店有一百、二百、一分场商店、二分场商店、三分场商店、四分场商店。四分场商店从1985年到1989年由个人租赁,但商店仍属国营体制,从1990年起变成个体商店。
  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营商业受到多层次办商业的冲击,尤其个体商业的快速发展,对国营商业的影响更大。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一百商店1989年开始划小核算单位,实行优化组合。1989年底1991年初合并三百、四百,充实一百。设立 2个核算单位,即收购站和二百。全店划分 3个部(百货部、副食部、批发部)17个营业小组。实行部组承包,完善分配制度。把销售、利润两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组。采取“二包二定一挂钩”的经济政策。即包销售、包毛利、定库存、定损耗,按完成各项指标情况兑现工资奖金。与此同时,一百商店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实施厂商联销,使销售和利润都有增加。1990年销售额翻了一番,扭亏为盈,由1989年亏损5万元,到1990年盈利6.5万元。1990年到1994年盈利31.3万元。
  1992年商业公司(一百)实行大组承包,由组长挑头。几个月后,又实行了租赁柜台。根据各部组的实际情况,由营业员个人向商店承租柜台,交纳租金(一般一节柜台220元/月)。此种经营形式一直坚持到1994年10月商业公司关门。1995年 7月15日,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等国营商业网点也一并撤销。国营商业作为历史在二九一农场结束。国营职工根据农场有关政策,或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经商,或调转到生产队搞种植、养殖业,或自谋职业,或场内退养。
  二、集体商业
  农场集体商业网点较少,而且存在时间也不长。
  1985年10月1日,由物资公司出资办三百商店,属集体商业。店员15人,平均年销售额47.87万元。营业总面积500平方米。
  1986年底,运输公司为安排待业青年工作,集资办四百商店。店员20人, 每人集资3 000元。营业室面积300平方米。年均销售额52.57万元。
  由韩连启牵头办的桦树商店1986年6月到1989年10月为集体商业,由二分场管理。店员9人。独立核算,年销售20多万元。1989年10月后变为个体商店,1995年解体。
  1988年一分场服务队办集体商店,店员8人,1990年初解体。
  三、个体商业
  1986~2000年是个体商业大发展时期。1986年个体商店60家,从业人员60人。2000年末有个体商店213家,从业人员 286人。其中各分场和生产队96家,总场部117家。1999年个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5 897万元。
  四、饮食 服务业
  1986年饮食业13户,从业人员13人。服务业13个,从业人员也是13人。到2000年饮食业38户,从业人员50人。其中总场部30户,分场部 8户。服务业43户,从业人员65人,其中总场部35户,分场部8户。
           个体商业 饮食业 服务业情况统计表(1986~2000年)
  表3—38


  
             社会商品零售额统计表(1986~2000年)
  表3—39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