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计制度
第一节 审计制度
第一节 审计制度
通过多年的审计工作,农场审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适合实际需要的审计制度。
1、实行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制。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 审计决定下达后一定时期,发生与被审计单位审计小组有关问题,出现错审和漏审问题,由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并按审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年终分配实行一票否决权。
2、审计项目回审制度。本着谁主审谁负责的原则, 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审。回审时间在全面完成审计工作计划后的11、12月份或第二年结合审计工作计划联合实施。回审重点是被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情况。回审依据是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回审结束后形成文字报告,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3、审计风险金制度。审计小组对农业和事业单位实施审计, 发现违纪问题边审边缴,审计处理决定下达后多退少补;对企业单位实施审计,按被审计单位资产千分之一预缴,审计处理决定下达后多退少补。
4、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资料入账保证制度。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全面无遗漏。
5、审计工作有偿服务制度。企业内部审计模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取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