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八章 工商物价管理
章下序
农场工商物价科按黑龙江省编字[1983]196号文件规定,于1984年成立,编制3人。1987年11月4日根据管局1985年117号文件规定将农场工商物价科改为红兴隆农垦二九一工商局、红兴隆农垦二九一物价局,编制 6人。1997年上划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二九一工商局、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二九一物价局。编制8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6人。
1986~2000年,按照国家、省以及总局、管局的有关条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抓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管理,使农场市场活跃、稳定。保护、促进、推动农场经济逐年发展。到2000年个体从业人员1 489人,个体经济现价总产值达到11 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