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体经济管理
第二节 个体经济管理
第二节 个体经济管理
1986~2000年,个体经济有较快发展。1985年个体经济总收入186.12万元,到2000年从业人员1 489人,总收入达到11 817万元。
为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农场于1988年秋召开了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会。同时下发《二九一农场关于下发〈积极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私营经济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37条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1992年个体从业户数 348户,从业人员达到462人。
1992年10月,农场下发了《二九一农场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制定出农场个体经济近三年以每年 30%速度递增的计划。针对商店、饮食店偏多,行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提出重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和地产商品经销行业;相应发展服务业、修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适当发展商业和饮食业。同时又制定20条相关政策。从而使个体私营经济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5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成立了个体劳协,个体户都是劳协会员。2000年末劳协会员达到 537人。工商局每年都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捐款、劳动、文体活动、旅游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按有关法规及时给个体户办理证照;不定期检查巡查每月进行3~5次;按上级部署进行专项检查,平均每年4~5次;取缔无证经营,打击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