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就业
第四节 劳动就业
第四节 劳动就业
1986年成立劳务市场管理所,由劳动服务公司兼管。1993年 3月由劳动服务公司一名副所长负责劳务市场管理工作。1994年农场改制撤销劳动服务公司,劳务市场管理所由劳资科兼管。同年 3月成立劳动就业服务局(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由劳资科兼管。劳动就业局具有劳务市场管理职能、职业介绍职能、劳动就业服务职能。
一、劳动力市场
从1996年至1999年底,组织农业、农机、科技、畜牧部门先后为下岗职工和水稻户、养殖户等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234个,培训职工和农户21 480人次。
在1995年底,农场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季节性用工、劳动力需求量大,每年到周边的95个村屯张贴、散发季节性招工信息,并向东三省28个市县寄招工广告和致函,还在客运站、火车站设立接待站,让打工者定向、有序地进入务工区。1996~1999年平均每年在电视台播发《劳动信息与服务》节目44期,收集和播发劳务信息220条,联系机械100多台次,引进劳动力 1万多人次。
二、安置再就业
1997年 5月,成立了装卸服务队、家政服务队,以劳动就业服务局为依托,多方筹资盖起160平方米再就业基地,购置污水泵、水暖维修工具,搬家用的小型运输车等, 安置下岗、待业人员150多人,向外输出劳动力143人。
1998年 8月劳动就业服务局成立党支部,在1998年抗洪抢险中组织下岗职工中党员带领装卸队、家政服务队28人,投入抗洪抢险中,荣获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三、劳动力市场管理
负责本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劳动力管理。实行“一册一卡”登记管理,按择业人员分类进行登记入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季节性用工进行用工预测,掌握劳动力余缺情况。建立审批制度,用工单位先到劳动力市场报计划,办理用工手续,由劳动部门审核“证、卡”齐全,方可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