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制止奢侈浪费
第四节 制止奢侈浪费
第四节 制止奢侈浪费
1986~2000年农场对奢侈浪费抓得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处理个别领导干部。1987年5月27日农场党委下发《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规定》。同年10月4日下发《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号召青年喜事新办,共青团组织了集体婚礼。1989年10月 9日农场党委下发《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办好群众关心十件事的决定》。内容是认真查处经济案件;清理党政干部承包土地;继续狠煞吃喝风;坚决清理、纠正党政干部住房、建房中的问题;狠煞赌博等不正之风;彻底解决党政干部长期挪用、占用公款问题;党政干部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好处费和手续费,不准刁难办事人员;严禁用公款滥发实物,请客送礼;严禁党政干部和在职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同年4月20日农场纪委对中国农业银行红兴隆支行二九一办事处福山营业所副主任(主持工作)挪用公款建私房,拖欠生产队种子、化肥种地等错误给予党纪处分。1995年1月27日农场党委对参与赌博活动的领导给予全场通报批评并在农场中层干部会上作检查。同年 5月23日农场党委对服务公司粮店主任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侵占公款10 053.12元给与留党查看2年、行政撤职、降一级工资、退还公款的处分。为了煞住用公款吃喝风,农场在1997、1999年对个别干部下饭店、去舞厅进行处理。
农场对奢侈浪费问题虽抓得很紧,要求很严,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但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