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落实两个待遇
第一节 落实两个待遇
第一节 落实两个待遇
1986年老干部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亲自抓,把老干部工作列入各单位目标管理。农场每年召开一次全场性的老干部会,总结老干部工作,征求老干部意见,尤其农场的重大决策都要通过老干部讨论通过,农场很多重大活动都邀请老干部参加。
农场支付的老干部离退休费用,除按国家、分局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外,农场又制定很多优惠待遇。每年从奖金中提取3万余元按三、五、七标准(红军干部 700元、抗日干部500元、建国前干部300元)每年一次性支付给离休干部;每年人均发放家禽饲料补贴200元;老干部活动经费由1986年57 000元到2000年增至156 400元。
对场内的老干部,1987年农场投资14万元建成 335平方米老干部活动中心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如桌椅、沙发、音响、彩电、VCD、各种健身器材等。为老干部配轿车一台(驾驶员工资、修理、耗油、补贴、牌照、养路费等农场承担)。1987年始先后建成两栋老干部住房, 把分散在分场、生产队享受副处级待遇的老干部全部集中到场部安居。离休老干部仍享受公费医疗,每年做一次身体检查,配一名专职医生,在医院设老干部病房。老干部病逝后,都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规定凡在任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参加。老干部住院、过生日,携带慰问礼品前往探视、祝贺。为离休老干部每年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逢年过节每个离退休干部都能得到水果、月饼、元宵、鱼等慰问品,并举行各种游艺活动。为离休老干部免费订阅《退休生活》、《老年报》一报一刊。免费理发。1997年为享受副处级以上的离休干部安装电话,免收月租费。
1985至1988年,易地安置老干部16人,分布在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湖北省、河南省等地,后又增加易地安居老干部6人。
农场对易地安置、安居的老干部,关怀备至,除了享受一切场内老干部优惠待遇外,并为他们安装暖气、电话煤气管道等生活设施。
1989年党委书记胡成真在老干部科长的陪同下抽出28天专程访问了 6省15市县的老干部并送去慰问金。1996年场长石荣理借开会之机探望了部分老干部。1998年党委书记曹学波在老干部科长陪同下历时40天探访了全部易地安置、安居的老干部并送去慰问金。当得知易地安置、安居老干部家中出了问题,都及时派老干部科长去帮助解决。若老干部病故,农场党委都派一名副场级干部代表农场领导前往吊唁、送救济、安排后事。
1999年对易地安置老干部住房(房权归属当地政府者除外)全部一次性廉价转让,使这些老干部都有了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