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 兵
一、建制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精神,以减少数量、保证质量为重点,对全场民兵数量和编兵单位进行了调整。1998年 4月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和上级精神,对民兵组织进行了重新调整。到2000年全场编制基干民兵营2个,508人;普通民兵连队38个,600人。1个民兵应急分队25人,1个专业分队32人。1个民兵对口专业分队6人。
二、军事训练
1986~2000年除参加分局统一组织的民兵训练外,农场人武部每年自训基干民兵30~50人。1990年6月,农场组织基干民兵23人参加分局武装部举行的民兵军事会操,主要项目有5公里武装越野、对抗射击、100米障碍、精度射击、投弹。
1991年10月,农场武装部为普及全民国防教育,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在校学生进行了军训,共有37名职业高中学生参加了为期7天的军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992年 6月,为进一步推动《民兵工作条例》在垦区的落实,总局军事部在二九一农场召开了落实《民兵工作条例》现场会。农场人武部于 5月初开始,组织基干民兵30多人进行现场会汇报演练的准备工作,经过一个月的训练,全体人员在现场会的汇报表演中受到参观者一致好评。二九一农场人武部被总局军事部评为训练先进单位、正规化建设先进武装部。
1995年 6月,为纪念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发表30周年,农场武装部举行全场军事会操,各农业分场、工业行业共计 5个代表队参加,主要项目有队列、投弹、射击、国防知识竞赛。通过军事会操,进一步提高了民兵组织的军事、政治素质,增强了全场人民的国防观念。
1998年松花江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农场武装部及时组织民兵投入到抗洪抢险的战斗中,全场共投入民兵8 600人次,抢运物资740吨,加固大堤12万米。为取得抗洪抢险的最后胜利,做出了贡献。
2000年,农场人武部根据上级要求,对农场民兵应急分队和民兵标杆队进行了军事训练,在接受分局武装部的考核中被评为训练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农场专门为人武部配备了微机、传真机和专业训练器材。
自1986~2000年,农场武装部先后6次被总局军事部授予先进武装部称号,8次被分局人武部授予先进人武部和先进单位称号。
三、武装经费来源与使用
农场的武装经费来源主要有三项:农场武装经费拨款、分局武装部下拨的武装干部工资、农场人武部利用弹药库生产基地自创民兵经费。每年武装经费保证不少于 5万元。1992~1997年,农场将武装部弹药库生产基地交农场畜牧公司经营。分局人武部划归部队后停止下拨武装干部的工资。农场的武装经费由农场每年根据工作情况核定一次,由农场人武部掌握使用。1998~2000年度,农场武装经费改为武装部根据工作任务,向农场场长申请,随用随批。
武装经费主要用于参加民兵训练人员的误工补贴,购买参加训练人员的训练服装,武装部干部的服装费用,购买训练器材、弹药,民兵连队建设所需费用,如订阅民兵刊物、图表、教材,农场征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