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防范
第二节 治安防范
第二节 治安防范
一、治安保卫
治安保卫工作1986~2000年农场由分管政法委书记负责,部门由公安分局治安股负责,分场由书记和派出所负责,生产队由书记和治保会、治安员负责。到2000年全场有治保会72个,专兼职治安员65名。治保工作搞得最好的是十队,不仅有治保会,还有专职治安员。有办公室,有区域图,有八种记事本,有高档家具、大牲畜、农机具登记卡。
二、护秋保粮
护秋保粮是公安分局每年秋收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安分局每年根据农场秋收工作安排和治安形势,制定护秋保粮工作方案,组织警力看护,同周边地方政府、村屯搞联防,成立义务护粮小分队,张贴《护秋保粮公约》。除农场政策允许外,粮食没有私自外卖和偷运现象。
三、预防犯罪
1、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每年公安分局派人为学校上法制课, 长期派驻专职干警维护治安,防止学校学生犯罪,也防止社会青年到学校实施犯罪或扰乱治安。对违法青少年和“两放”人员落实帮教人员和措施。
2、对外来人口管理。对外来人口要求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进行法治教育。凡进入场区的外来人口到有管辖权的当地派出所登记,申请办理暂住证,接受居民委、公安机关管理。
3、身份证管理。从1986~2000年, 身份证的办理由集贤县公安局户政科每年到农场办理一次,平时管理由分局治安部门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先到农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挂失登记,申请补办须由分局户籍员到集贤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4、旅店、旧货业、特种行业管理。(1)对旅店行业实行严格审批、审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制度,值班保卫制度,物品管理、安全防范制度,旅客遗留物品处理制度,违法犯罪协查、报告制度。(2)对旧货业实行专点收购制度;“五不收、八不准”制度(铁路、油田专用器材不收,军用器材不收,来路不明不收,爆炸、巨毒危险品不收,金银之物不收。不准以物易物非法协作,不准压级压价、不准缺斤少两,不准转手倒卖、投机倒把,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群众,不准为犯罪分子销赃窝赃,不准包庇坏人坏事或知情不报,不准内外勾结贪污盗窃、同流合污),验证登记制度,报告制度。(3)禁赌工作。加大对赌博活动打击查处力度,开展长期查禁工作。赌博是农场要刹的五风之一,农场每年给公安分局下达抓赌指标,并把这项指标作为公安分局责任制来考核。1994年一分场十七队妇女委员会组织妇女禁赌队的经验在全场推出后,赌博风有所遏制。另外农场还开展了法治和精神文明教育活动。从正面控制赌博活动。(4)民用危险品管理。1987~2000年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统一部署, 对民用狩猎枪支严禁购买、使用,对已有的枪支采取集中统一收缴管理。对三爆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销售、存放,由农场指定单位专门负责管理。(5) 自行车管理。自行车1986年由各派出所设专人管理。1989年10月1日公安分局成立自行车管理所,设2人。自行车采取集中年检、辖区管理的措施,减少了被盗案件的发生。(6)巡警队。为维护社会治安,1989年10月1日农场公安分局成立巡警队,设6人。1998年1月巡警队与消防合并为消防巡警联合中队。巡警的主要任务是与街道办居民委配合负责巡查场部地区社会治安。(7) “三铁一锁”。即从1986年以前一直延续到2000年的财务会计室安装铁门、铁窗,金柜上铁护罩,门上一把保险锁。为防止财物丢失,后来很多办公室和重要库房也安上铁门、铁窗和保险锁。1992年农场要求家属房也像办公室一样上“二铁一锁”。
1986~2000年全场发生治安案件362件,结案100%。